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联合培养办学地址: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588号)和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表1):
表1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1.所有计划都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六、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应届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包括应届和非应届)(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和补充规定。
“普通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毕业专业均须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范围)。
(三)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及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报名办法、资格审核及缴纳报名费: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科目两大类。考试科目分文理科。统考的2门公共课每门150分,考试科目见表2。公共课考试大纲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表2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各招生专业统考公共课考试科目
我校自行组织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每个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为2门(详见表3),每门150分。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见我校招生网(链接:http://zs.ahmu.edu.cn/2021/0315/c7131a92077/page.htm)。
表32021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二)考试时间安排(表4)
表4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三)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专业课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合肥市梅山路81号),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发放
4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的打印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五)考试组织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
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校的考试工作。
(六)违规违纪处理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成绩公布
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专业课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八)查分查卷程序
考生对自己的统考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如对自己的专业课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专业课成绩复核工作在我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下进行。
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八、录取
(一)组织实施
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录取时间待定。
(二)录取原则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
根据笔试考生成绩情况,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50分,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考试院划定)。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退役士兵”录取
根据《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有关政策,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审查合格后可免试入读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4月3-4日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ahmuzsb@ahm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1年专升本退役士兵免试证明材料”。4月6-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教育厅审核。4月9日我校将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
技能大赛免试录取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的,可申请免试录取。考生需于4月3-4日将上述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ahmuzsb@ahm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1年专升本技能大赛获奖免试证明材料”。4月6-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教育厅审核。4月9日我校将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来我校面试,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笔试。
(三)录取期间专业计划说明
专业计划的使用
专业招生计划优先用于录取免试考生,剩余计划用于录取笔试考生。
专业计划的调整
每个专业合格生源均不足,则各专业计划不作调整,各专业缺额招生计划用于接受校外调剂。
专业计划调整优先进行“培养单位内计划调整”,即在同一联合培养单位内,将合格生源不足专业的缺额招生计划按一定规则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经“培养单位内计划调整”后,仍有剩余缺额的招生计划用于进行“培养单位间计划调整”,即缺额招生计划剩余部分按一定规则调整至我校其它联合培养单位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计划调整规则为: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缺额计划按比例分别分配至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如经过“培养单位内计划调整”和“培养单位间计划调整”后,缺额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则缺额招生计划留在原培养单位原专业用于接受校外调剂。
(四)校外调剂
我校在招生总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1.调剂条件
考生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且考试科目与我校相同。
考生成绩须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各专业每门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2.调剂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公共课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五)其他事项
根据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联合培养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1677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167746
学校网址:www.ahm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zs.ahm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